內政部公告政黨財務 國民黨財產高達189億
內政部13日公布106年度政黨財產及財務狀況申報情形,內政部常務次長林慈玲表示,扣除已解散或撤銷備案的33個政黨,有301個政黨應辦理申報,其中,國民黨申報的財產高達189億8,251萬5,533元。
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國民黨申報財產189億8,251萬5,533元、民進黨申報財產7億6,943萬8,881元、親民黨2,087萬元7,120元、時代力量財產為2,578萬3,980元、新黨1,604萬136元。
內政部表示,雖然2006年已訂定「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要求政黨應辦理財務申報,但因為申報要點未設罰則,且大部分政黨規模太小,幾乎沒有收入及支出,導致長期未建立財務制度,對於新法需要更多時間適應。
林慈玲說,內政部從今年起多次以書面通知或辦理說明會的方式,向各政黨說明《政黨法》相關規定,輔導政黨建立內部財務制度,更自5月起逐一電話通知各政黨,但截至6月底止,還有將近1/3的政黨「查無此人」,增加輔導的難度。
林慈玲表示,扣除已解散或撤銷備案的33個政黨,有301個政黨應辦理申報,共有中國國民黨等163個政黨已提出申報,其中95個政黨報送資料符合《政黨法》規定,合格率為31.6%;至於資料仍待補正的68個政黨及尚未辦理申報的138個政黨,應於2019年1月15日前補正。
林慈玲說,截至今年6月底止,有95個政黨無法取得聯繫,希望這些政黨可以主動與內政部聯絡,盡速恢復運作,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內政部表示,這次財務申報不合格的68個政黨中,主要態樣包括未依《政黨法》規定辦理會計師查核簽證、未使用正確格式及填報數字明顯錯誤等。而政黨不申報或不依法定方式申報,經通知限期申報仍未申報者,依法將可處新台幣(以下同)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補正而未補正,或經補正後仍不符規定者,將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內政部說,考量此次是《政黨法》施行後第1次辦理財務申報,已提請政黨審議會決議給予政黨較長的改善期,亦即尚未合格的政黨應於明年1月15日前完成補正,以免受罰。
內政部提醒,原先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完成備案的政黨,應於2年內(2019年12月7日前)依《政黨法》規定,補正組織、章程及相關事項,並向主事務所所在地地方法院辦理法人登記,屆期未完成或仍不符規定者,內政部將廢止備案;同時也呼籲目前「失聯」的政黨,應主動與內政部聯繫,盡速恢復運作,發揮政黨應有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