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開警示鳴放警笛趕赴處理家暴 竟發生車禍
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1日凌晨駕警車趕往家暴案件現場處理路途中,與自小客車陳姓駕駛發生側撞,陳男送往楊梅天成醫院轉往林口長庚醫院後不治。全案由楊梅交通分隊警員處理,事故現場由分局鑑識組採證,雙方駕駛人酒測值為零,楊梅分局交通事故處理小組立即排除恢復交通順暢。
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鄭姓警員7月1日1時40許,接獲110勤務指揮中心派案,由新農街交通事故案後火速轉往家暴案件現場,鄭所駕駛AJE-2796號巡邏車沿路開啟警示燈及鳴放警笛,行經楊梅區永美路與四維二路口,當時永美路上號誌為紅燈,陳○賢(48歲)所駕駛之自小客車6052-S3號,由四維二路欲左轉,致雙方發生碰撞,陳姓駕駛右小腿骨折、肺部積水及內出血送往楊梅天成醫院救治,於4時許轉送林口長庚醫院救治,5時25分許醫院仍宣告陳民傷重不治,另副駕駛乘客鄧姓女子腳部挫傷及鄭員手部擦傷。
全案由楊梅交通分隊警員處理,事故現場由分局鑑識組採證,雙方駕駛人酒測值為零,楊梅分局交通事故處理小組於現場處理後並展開肇事原因的調查,即排除恢復交通順暢。
楊梅分局長劉印宮表示,分局對陳姓駕駛死亡深感遺憾,已指派副分局長、派出所所長向家屬致意與說明相關疑義,陪同傷者就醫及安撫家屬,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續喪葬、慰問補助事宜。亦已依規定製作相關圖表、筆錄及採證,擷取影像檔案及相關事證,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