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上路即享優惠 新北首創
新北市為推動綠色交通,繼3月1日推出電動車路邊停車採申請核准後始享有優惠,今更擴大服務首創只要是電動汽、機車輛(不限設籍縣市),免申辦、免放證、上路即享電動車停車優惠,鼓勵更多民眾使用低污染運具。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於3月1日推出車主線上申辦電動汽車3小時路邊停車免費、電動機車當日免費之優惠後,截至107年6月8日止,已核准4,452輛,深獲好評。
因107年前核發之號牌未註記「電動車」字樣,路邊管理員開單時無法直接辨識,故先採申請登錄方式提供優惠,現交通局已與公路總局協調取得全國電動汽、機車舊式號牌資料,已將全國的電動車資料匯入停車開單設備(簡稱PDA)中,輸入車號後PDA自動比對屬電動車即予優惠,107年以後新領號牌因已註記「電動車」字樣,可由車牌外觀直接辨識提供停車優惠。
即日起全國各縣市的電動車,只要停放新北市路邊收費停車位,繳費通知單就會依停車時間自動予以優惠,機車全日免費,汽車每日享3小時免費優惠,便利全國使用電動車之車主。如有電動車停車優惠相關問題,可至交通局網站「新北市交通局路邊收費停車場電動車停車優惠要點」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