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預告微生物衛生標準 病原菌列必檢項目
整合食品微生物的相關標準,衛福部食藥署11日預告「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草案,新草案新增部分指標性病原菌,如:沙門氏菌,並取帶原先的指標菌,目的是讓食品污染情況能掌握得更精準,新制預定109年1月1日實施,違者最重罰300萬元。。
食藥署表示,草案研訂重點,修正新增部分指標性病原菌,如:沙門氏菌,以及擴大腸內菌群的監測對象為腸桿菌科,取代部分傳統的衛生指標菌(如:大腸桿菌群),讓衛生監測結果更具風險代表性。另外,未來也將提高採樣數。
食藥署表示,考量新標準將大幅調整採樣方式、採樣數量及管理模式,因此預定將延長緩衝期至109年1月1日實施。
食藥署表示,藉此次衛生標準的修正,提高採樣數量代表性將可提高食品業者自主品管績效,另外,衛生機關未來將自源頭排除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風險,提高微生物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