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耍小聰明 監理站跨機關異常註銷號牌舉發

桃園監理站跨機關異常註銷號牌舉發,並拖吊。(桃園監理站提供)
桃園監理站跨機關異常註銷號牌舉發,並拖吊。(桃園監理站提供)

【記者陳建霖/桃園報導】

桃園監理站每月將全國註銷牌照車輛清冊,提供給桃園市交通局停車管理部門,將註銷牌照車輛清冊車號輸入後端停車管理系統,車輛行蹤掌握大數據,應用路邊開單員開單及路外停車場車牌辨識系統辨識註銷號牌車輛上傳停車資訊管理系統,系統偵測到註銷牌照車輛即時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桃園監理站或中壢監理站及桃園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監警聯合稽查小組,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執行取締舉發扣牌並將違規車輛拖吊至拖吊場移置保管,該作業自107年1月18日起至107年4月30日止合計舉發汽機車使用註銷牌照違規案件計汽車457件;機車110件。

桃園監理站站長林正郎表示,為健全車輛管理機制車輛,吊(註)銷號牌違規使用道路,車輛未定期檢驗,除有行車安全疑慮外,另衍生未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使用牌照稅及停車費收繳困難等不公平現象,造成影響社會治安與交通安全負面影響,對違規使用吊註銷牌照車輛透過跨機關合作加強淨牌執法作為收繳號牌及停車費,在桃園市轄區跨機關強力執行取締作為,違規車輛將無所遁形。

林正郎表示,桃園市進一步利用「科技執法」,全國首創運用現今民眾普遍使用且高畫質之行車紀錄器,結合高效能之動態車牌辨識系統,即時查辨出攝入影像之車牌號碼,再與建置在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後端資訊系統資料庫對號牌異常(贓車、號牌異常)資料庫做比對,瞬間(約3秒內)對贓車及號牌異常車輛做出警示發現有贓車及號牌異常車輛,執勤巡邏員警即能於第一時間警網攔查,並依處罰條例規定舉發扣牌移送裁決處並將違規車輛拖吊移置保管,該系統獲交通部公路總局讚許,即將推廣至全國各區監理所(站)擴大實施,亮麗特色表現,「科技執法」新利器提高執法效率有效淨化治安新作為,確保行車安全再進化。

桃園監理站提醒車主,依現行規定車輛逾期6個月未申請參加定期檢驗將逕行註銷牌照、車主死亡逾1年,未辦理繼承過戶或車輛停駛逾1年,未申請復駛異動登記監理機關將逕行註銷牌照,遭逕行註銷牌照但未繳回號牌之車主,有至監理單位或代檢廠辦理業務或檢驗時臨櫃窗口會提醒,通知車主遭註銷車輛車號,請儘速將註銷牌照繳回或至監理單位驗車並重新領牌,或辦理報廢登記;民眾所有的車輛如經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應儘速繳回號牌不可再繼續行駛,如仍行駛道路上或停放道路旁被查獲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新臺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並扣繳註銷號牌車輛移置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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