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處分仍能輸台 黃國昌質疑政府獨厚大創
日本大創百貨公司2015年進口核災地區食品,遭經濟部處分「禁止輸入貨品6個月」。不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爆料,大創在懲戒期間內仍進口2,067噸的貨物,禁令前及後的進口貨櫃數根本沒太大差別,質疑國貿局「放水」。
檢調單位與衛生局2015年3月稽查時,發現台灣大創自日本進口13項產品、共計1萬3,259件,是來自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個核災區,經濟部國貿局懲戒大創公司禁止進口產品6個月,期間為2015年11月6日到2016年5月5日。
不過黃國昌拿出進口貨品清單表示,大創在處分期間申報進口貨物重量為2,067公噸、319個貨櫃,與禁令前輸台貨量並無差異,質疑經濟部根本是「放水」。
黃國昌強調,雖然《貿易法》第31條規定,若處分之前已成立的交易行為,仍得辦理該交易行為貨品之輸出入,但前提是「經濟部國貿局查明屬實」。詢問國貿局,卻得知是透過「書面形式」審查,廠商在貨單日期任意填寫,國貿局也都放水通行。
黃國昌以其他被懲戒的公司為例,就算是被懲戒5個月不得進口貨物,根據《貿易法》第31條規定,在處分前成立的交易所進口貨物量最多也只有17次,但是大創公司卻可以在6個月內進口貨物825次,批評國貿局難道是閉著眼睛核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