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釀雄三誤射案 監院糾正國防部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監察院23日公布雄三飛彈誤射事件調查報告,監委認為雄三飛彈為我國不可或缺的精良武器,卻因誤射事件造成國人生命財產損害,其主要肇因是人為,包括工作紀律廢弛,違反安全規定,領取過量火線安全接頭等,要求國防部確實審視意見,切實檢討改進。

監委表示,雄三飛彈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自製超音速反艦飛彈,可有效打擊來自海上的軍事威脅,卻因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造成國人生命財產損害,且金江軍艦於械彈庫領用雄三飛彈火線安全接頭時,未依規定辦理登記,任意放置在雷達間,而且沒有軍官督導,任由士官兵自行裝接。

監委也指出,金江軍艦申請甲操測考,違反「海軍艦艇及監偵、飛彈部隊甲操測考實施計畫」規定,同時2016年甲操測考申請,艦指部因金江軍艦甲操測考資格不符予以剔除,竟因文書作業疏失,仍將金江艦列為受測單位,教準部也未依規定辦理審。

監委認為,雄三飛彈操作正確性的攻船飛彈評分表,引用錯誤的依據,且受測單位已連續多年錯誤認知,將火線安全接頭裝接真彈,軍官訓練亦未落實;同時國防部只先循國安體系通報,未循行政體系通報相關部會,恐誘發兩岸軍事衝突,應變期程與作為仍有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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