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下月漲3% 住戶、小店家不影響
經濟部16日決定電價將調漲,平均電價從原本每度2.5488元,調漲為2.62元,調幅為3%。不過用電500度以下住戶與1,500度以下小商家不做調漲,預估近八成的用戶不受這波漲價影響,對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影響近0.08%,調漲後的電價將從4月1日起實施。
電價審議委員會16日開會後做出調漲的結論,這次是從2013年10月以後再次調整電價,之前3次電價都是降價。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顯示,這次電價調漲讓CPI增加約0.08%,衝擊偏輕微。
這次電價不調漲門檻提高,全台有1,055萬戶住家與74萬小商家,不會受到這波電價調漲的影響。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表示,「漲3%太高,原先預估1.5~2%屬於合理」,廠商成本若持續墊高、無法反映在售價,恐怕難以經營。
工總祕書長蔡練生也表示,原本預估電價調幅在1.5%,所以可以接受,但是一次調漲3%實在太多。雖然經濟部表示CPI增加約0.08%,不影響民生消費與物價,但他認為「未來物價必漲」,當廠商的進貨成本提高,成本肯定轉移到商品物價上面;他建議政府要漲電價,還必須通盤考慮此舉導致物價上漲,衝擊民生消費的相關效應。
雖然日前工商團體表示不能夠接受調漲3%,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表示,電價既然已經漲了,也只能接受,但他也認同政府不調漲500度以下住戶與1,500度以下小商家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