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體業擬列7休1例外 工會聯合抗議

多個媒體工會到NCC濟南路辦公室陳情抗議,強烈反對將大眾媒體業指定為《勞動基準法》七休一例外行業。(記者徐翠玲/攝影)
多個媒體工會到NCC濟南路辦公室陳情抗議,強烈反對將大眾媒體業指定為《勞動基準法》七休一例外行業。(記者徐翠玲/攝影)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3日召開「廣電媒體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規定指定例外型態行業之勞資協商會議」。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等團體到NCC濟南路辦公室陳情抗議,高喊「爆肝沒有好節目、過勞沒有好新聞」,強烈反對將大眾媒體業指定為《勞動基準法》七休一例外行業,並提出嚴守七休一底線、簽訂團體協約2訴求。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指出,資方團體即同業公會認為媒體業時間、地點、性質、狀況特殊,希望指定為七休一例外行業。資方一再反覆以元首出訪只能派一組記者、過年預錄存檔、天災地變突發事件等理由,要求媒體業能打破七休一限制。這根本是資方不思改善、壓低成本、剝削勞工合理化的說詞。

陳淑綸質疑,NCC是證照發給單位、廣電媒體的管理單位,沒有理由幫雇主喬勞工的勞動條件,NCC憑什麼用雇主的理由叫勞工同意?如果未經過勞工同意,NCC逕行指定,NCC豈不帶頭降低媒體業勞動條件?

中央廣播電台工會理事長江明聰指出,廣播業媒體工作環境已經這麼低劣,中共一直開放勞動條件吸引台灣人才,難道還要逼基層勞工出走?資方在人力需求上應盡到責任,不要把成本轉嫁到勞工身上,造成勞工過勞、健康出問題。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鄭一平表示,由於各家工會跟資方談團體協約過程中遇到很大阻礙,希望多家企業工會聯合起來跟多家資方統一談團體協約,開放七休一或工作超過12小時等,都可以談。

陳淑綸建議,有工會、有勞資會議的媒體業,資方先找勞方談出想要的條件,且給予勞方應有的配套、保障,過半以上事業單位與勞方達成協議之後,資方才有資格找主管機關要求指定七休一例外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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