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海域首例 「高美燈塔」登錄為歷史建築
位於大甲溪口南岸,鄰近高美溼地,是我國唯一紅白相間的横紋燈塔,外觀呈八角型,興建距今已超過50年,民國56年為補強桃園和澎湖間海域的引航功能而設置,具海事重要意義。台中市政府今年1月25日公告「高美燈塔」為歷史建築,未來將輔導管理單位交通部航港局依文資相關法規進行維護管理、修復及再利用。
台中市文化資產處表示,當時因桃園市白沙岬燈塔與澎湖縣目斗嶼燈塔之間長達一百浬海域間,沒有明顯標誌指引航行船隻,致使助航功能不足,於是在這兩座燈塔的中點興建高美燈塔,是我國唯一紅白相間的八角燈塔,燈塔底層牆面較為厚實,內部則為圓形平面,設有一座預鑄鐵製樓梯,窗戶為木製;塔高34.4公尺,燈高38.7公尺,光程16.2浬,至今仍保有建造初期氛圍,具地區性建造物特色與建築、技術史價值。
目前「有塔無燈」的高美燈塔雖已停用,由於具歷史意義與建築價值,文資處提報登錄為歷史建築,高美燈塔南側為高美濕地,遠處為台中港風力發電白色風車,東側有大甲鐵砧山,向東北望去即火炎山。文資處表示,高美燈塔於民國103年經管理單位交通部航港局將座落地區翻修為高美燈塔園區,並已開放民眾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