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角獸企業 賴揆:2年內孕育首家

行政院長賴清德22 日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推動「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行動方案」。(中央社)
行政院長賴清德22 日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推動「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行動方案」。(中央社)

【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22日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推動「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行動方案」,強調第一階段在2年內,至少孕育出1家具代表性的獨角獸新創事業;第二階段促成至少3家具發展潛力的新創事業,在6年內均成為獨角獸;長期目標則是每2年都能有新創事業成為獨角獸。

該方案由國發會與各部會和國發基金共13個單位共同擬訂,提出2大目標、5大政策方向及40項行動做法。行政院政務委員、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除了上述首要目標之外,第二個目標則是在未來5年,讓新創事業獲投資金額每年成長新台幣50億元,使台灣成為亞洲新創資本匯聚中心。

5大政策包括「充裕新創早期資金」、「人才發展及法規調適」、「政府成為新創好夥伴」、「提供新創多元出場管道」和「新創進軍國際市場」。第一項「充裕新創早期資金」分為3大面向,首先是為「帶動天使投資」,將由國發基金調整10億元的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機制,提供新創早期資金。

經濟部並在今年第二季前推動《產創條例》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對個人投資同一新創公司100萬元以上者,可就投資金額50%的限度內,自持有股分屆滿2年的當年度個人所得稅額中減除,每年減除金額以300萬元為限。

其次將「加強與創投合作」,由國發基金主導,積極與國際一線創投洽談合作,加強對人工智慧(AI)、物聯網、AR/VR、生技醫療等前瞻產業的投資。並放寬國發基金對創投事業出資比率30%、投資金額10億元的限制。同時放寬國發基金投資額的50%,必須投資於在我國登記設立公司的限制。

經濟部也將在第二季前推動《產創條例》相關子法的訂定,有限合夥創投事業符合一定門檻,並投資於新創事業一定金額或比例者,將不向合夥事業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而計入各合夥人所得總額課稅。

最後則為「提高投、融資便利性」,經濟部擬於第一季前完成《外國人投資條例》投審程序修正,改為「原則事後申報,例外事前核准」。

據國發會報告指出,此方案今年政府相關預算投入約16.24億元,其他投資包括國發基金10億元創業天使投資方案、1千億元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國家級投資公司台杉公司水牛基金投入46.5億元,以及金融周邊單位捐助成立基金2.7億元(總規模10億元)。

有媒體詢及國發基金對創投事業出資比率30%、投資金額10億元的限制放寬後,是否可能出資逾五成,讓創投事業變成國營事業?陳美伶說明,國發基金出資不會到五成,但有可能變成最大股東,會按照不同案例做處理,主要希望獲得新創產業業者的信心。她透露,台灣目前具有潛力成為獨角獸的業者約3~4家,因牽涉募資情況,不方便具體點名,但她承諾「2年內一定會有獨角獸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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