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桃煉廠大火 廠長領班等12人遭懲處

中油桃園煉油廠在1月29日清晨起火爆炸,共12人遭到懲處。圖為資料照。(中央社)
中油桃園煉油廠在1月29日清晨起火爆炸,共12人遭到懲處。圖為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林鈺琪/綜合報導】

中油桃園煉油廠在2018年1月29日清晨重啟歲修完成的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加熱爐管,卻發生意外引發起火爆炸,所幸情勢隨後獲得控制,無人傷亡。中油13日公布桃煉廠爆炸事件懲處名單,桃煉廠曾姓廠長、高姓領班各記1次大過,共12人遭到懲處。

中油公司總經理李順欽說,桃煉廠曾姓廠長是工廠負責人,在這次工安事件概括承受一切督導管理不周之責任,因此記大過1次,並請他做好復工準備,盡速恢復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安全穩定生產。

另外,負責現場的高姓領班為操作及應變不當負直接責任,記大過1次並調離現職;而蔡姓工場長負直接督導不周之責,記過2次並調至非主管職務。這次事件中油共懲處12人,處分依責任疏失,從記過2次到申誡不等。

為了避免再次出現類似事件,李順欽表示,將要求主管力行走動管理,並落實SOP、變更管理及承商管理。工場開爐前,確實完成開俥前檢查外,並由廠、場主管針對各項關鍵設施確認後始得進行開爐作業;開、停爐作業應安排充足人力於上班日及日間辦理,且廠、場主管應在現場指揮督導。◇

延伸閱讀
2月桶裝瓦斯每桶調降54元
2018年02月01日 | 6年前
中油煉油廠爆炸 勞動部下令停工
2018年01月29日 | 6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