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家用行動支付 未來3年營業稅享優惠

【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宣示2025年要達成行動支付使用率90%的目標,財政部表示,為了鼓勵小額商家推動行動支付,到2020年底之前,月營業額新台幣2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營業人,不受統一發票銷售額的限制,繼續用1%的稅率課徵營業稅。

行政院9日舉辦第八次「加速投資台灣」,財政部次長吳自心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在財政部主導下,公股銀行推動行動支付措施,包括代收稅款導入「台灣Pay」,從去(2017)年11月開徵地價稅首次適用;8家公股銀行的信用卡費在去年12月也全面導入「台灣Pay」,未來還有公用事業、政府規費和學雜費等帳單類費用陸續導入。

據財政部資料顯示,今年1月~5月瓦斯費、台電公司電費、台水公司水費、健保費、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和綜合所得稅等都將推動行動支付,到今年底前還將納入各大電信費、有線電視費、勞保費與國民年金保險費等。

另外,吳自心說,為鼓勵月營業額20萬以下的小規模營業人參與行動支付,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未來3年即使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需要開立統一發票,仍會以1%的稅率課徵營業稅,不會以5%的稅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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