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活摘器官 用人命打造血腥產業鏈

中共迫害自己的人民,越來越用隱密的方式進行,包括器官移植在中國大陸被分為兩部分,器官摘取組(供給組)、移植組。(Getty Images)
中共迫害自己的人民,越來越用隱密的方式進行,包括器官移植在中國大陸被分為兩部分,器官摘取組(供給組)、移植組。(Getty Images)

文/記者戴德蔓

日前,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偕同多位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舉辦由導演李雲翔歷時8年拍攝的紀錄片《活摘》放映座談會,講述中國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活摘器官的獨立調查,影片從接受器官移植的病患、家屬、醫護人員等角度,勾勒出中共摘除器官的黑暗流程。

與會的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醫師代表丁楷庭表示,相較於台灣換腎臟平均等待1,406天(3.8年)、換肝臟等待2,653天(7.2年),赴陸進行器官移植平均等待竟只需2~4週、甚至1~2週,等待器官移植的時間,短到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英國換肝要4個月 中國只要2週

他以器捐做得最好的英國為例,即便規定成人沒有登記「不捐贈器官」,就視同「默認同意捐贈」,但換肝也要等待113~138天(約4個月)。英國這種默認器捐的等待期程已是極限,而當前中國同台灣一樣,均須填寫自願捐贈卡才能器捐,但中國器官移植等待時間竟遠低於英國,換肝竟只要2週。

「器官移植的比率人口是常態分布,不可能同樣情況到中國就縮短,沒有這樣的事情,代表中國有龐大的器官供應庫等非自然因素。」

根據〈血腥的器官摘取/大屠殺:更新版〉(Bloody Harvest/The Slaughter:An Update)研究報告的主要作者之一,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在2016年發表報告時表示:「本份新報告的最終結論——其實是我們先前工作的總結——就是中共涉嫌大規模屠殺無辜。」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提到,多年來獨立調查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人數的專家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從親身採訪中了解到遭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接受身體檢查的實際情況,再與被關押在勞教所、監獄的法輪功學員的數量相互佐證及比對,推論出2000年到2008年間有6萬5千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非自願性的活摘器官。

到底中國的醫療產業有多大的規模?根據媒體報導,為中共高層和軍隊官員提供醫療服務的解放軍總醫院,是中國最先進、設施最齊全的醫院之一。到2000年代之初為止,其大部分收入都來自器官移植。解放軍309醫院也在網站介紹:「近年來,(器官移植)中心作為醫院的重點效益科室醫療毛收入由2006年0.3億元(人民幣,下同)增長至2010年2.3億元,5年增長近8倍。」

報導也提到,解放軍總醫院並不是抓住這一暴利商機的唯一醫療機構。重慶第三軍醫大學附屬大坪醫院的利潤,也從該院剛踏足器官移植產業的1990年代末期的3,600萬元,增長到2009年的近10億,漲幅達25倍。

國家機器壓迫下 醫師淪殺人工具

為何中國的醫事從業人員唯利是圖,而不是救人為先?朱婉琪說,根據醫學倫理,醫生當然有救人的使命,在中國參與活摘器官的醫生,根據追查國際的調查,並不是每個人都是自願參與的。中國龐大的醫療產業受制於中共一黨專政,包括中共衛生部。江澤民下令要在軍隊利用軍醫院來創收,在這樣黨政的要求下,很多醫生也是被迫參與活摘器官。

朱婉琪說:「就我們調查,目前不只是大陸三甲醫院169家醫院的移植醫生,不管是知情、或是實際參與,或是法律上稱之為幫助的這些醫生,幾乎是人人沾血,這是非常可怕的。」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祕書長黃千峰說,醫師一直被社會用高道德標準要求,今年10月芝加哥舉辦的世界醫師大會上,重新修訂了《日內瓦宣言》,也就是醫生的誓詞,其中一個為「我將促進醫業榮譽和高尚的傳統」,救人是醫師天職,如今卻成為中共國家機器的殺人工具,這對醫生來說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由於中共迫害法輪功,要求醫生參與活摘器官,在中國大陸,醫師也是被迫害的對象。

為何在中國有這種活摘器官泯滅人性的行為?黃千峰說,中共是以黨治國,黨性是把劃分為階級敵人的人不當人看待,而是當作貨品、商品,或是可以隨意操作的工業原料,所以才有屍體展的出現。

黃千峰提到,中共迫害自己的人民,越來越用隱密的方式進行,包括器官移植在中國大陸被分為兩部分,器官摘取組(供給組)、移植組。「這些移植的主刀醫師們,可以理直氣壯的說,『器官是國家提供的、軍隊提供的,我並不知道器官怎麼來的,我就負責把移植手術做好,所以器官來源不是我的問題,我不去探討』。」

醫師們當然知道器官來源一定有問題,只是用上述的理由安慰自己,「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黃千峰說,在金錢與名利的誘惑下,很多醫師矇蔽自己的眼睛不去面對這個事實,這是全社會系統性的犯罪,很難苛責每一個人。

台灣不能做中共幫凶
政府應加強宣導、稽查

對台灣來說,對世界各國醫生來說,也面臨同樣的困境,黃千峰說,他們被邀請到中國大陸做經驗傳承交流,一開始也不會問器官來源,對於正常社會來說,想當然耳,這些器官要符合倫理準則而獲得,但大多數人沒有想到器官的來源,竟是人還一息尚存時被強行摘取,這些醫生更不會想到「自己是好心辦壞事」,因為中國很多移植中心與技術,都是台灣醫界培植起來的。

但黃千峰提醒:「納粹屠殺猶太人,罪刑最後落到每個具體實施的個人身上,所以所有參與的醫生,在未來的某一天,也許在做審判的時候,這些人就跟當時納粹紐倫堡大審,這些醫師要面臨法律的審判。」

「不管這些醫師是自願還是不自願參與活摘器官」,朱婉琪從律師團角度呼籲,「希望這些醫師供訴出他們參與幫助,或真正實施活摘器官的經過,將來可以作為汙點證人,替自己留一條生路。」

面對中共強摘器官的罪行,朱婉琪呼籲,台灣不能做中共的幫凶,在協會的努力下,於2015年時已三讀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除了明確規定禁止國人「器官移植旅遊」,還規定病人無論在境內、境外進行器官移植,均必須強制登錄,且回台進行後續醫療時,還必須提出境外移植器官醫院、器官種類、醫師姓名等文件。

朱婉琪說,台灣這項先進的立法是亞洲創舉,但在實際執行發現衛福部宣導不足,導致國人赴陸移植器官等問題目前仍在發生;其次是器官登錄制度並未落實,她希望衛福部能進行澈底稽查,並呼籲立委也能持續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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