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簽署國防授權法》美台軍艦互訪 川普:我來決定
美國總統川普週二(12日)在白宮簽署參眾兩院日前壓倒性通過的《國防授權法》(NDAA),預計2018年度支出7千億美元,用於強軍及反恐。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案的附帶條款提議包括台美軍艦互訪。
川普隨後聲明,部分提議涉及「美國總統作為三軍統帥、憲法賦予的專屬職權」,意謂提議是否落實,將由行政部門決定。
11月參眾兩院壓倒性通過《國防授權法》,川普12日簽署時對兩黨協作表示讚賞,形容這是「重建我們軍隊,保衛我們下一代未來的重要一步」。
該法案制定了國防支出和政策,包括基本預算約6,260億美元、打擊伊斯蘭國(IS)的海外應急行動資金約660億美元。
面對北韓和伊朗的核武挑戰,國會議員希望盡快增強美國國防力量,要求增加軍隊規模和現役軍人工資,提高飛彈防禦能力,以及提升作戰車輛以及其它軍事行動的能力。
不過,新法案也遠遠高出《預算控制法》所規定的5,490億美元軍費上限。《國防授權法》僅設定軍事政策,但未提供預算,因此川普也呼籲國會提供充分預算。
台美軍艦互訪?川普發特別聲明
《國防授權法》有許多附帶條款,與台灣有關的包括第1259條「強化美台防務關係」及第1259A條「美國對台軍售正常化」。
前者建議「邀請台灣軍隊參與『紅旗』之類的軍事演習」,以及考慮「美台海軍艦艇互訪的適當性與可行性」。後者要求國防部與國務院在台灣提出軍購要價書後,定期向國會報告美方相關評估的進展。
白宮隨後公布的川普聲明中特別提到第1259條,聲明說,1259條之內的11個附帶條款「可能決定美國在對外軍事及國際事務中的立場,並指導國際外交的進行」。
因此川普說,他的政府將視這些條款必須不違背「總統作為三軍統帥,享有《憲法》賦予的專屬權」 ;另外,總統作為國家對外事務的唯一代表,將決定執行哪些條款,進行外交事務。 換言之,最終的政策是川普決定。
川普的聲明,未特別提到第1259A條。
前官員:行政部門有決定權
中央社就川普的回應訪問前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包道格(Douglas Paal)及前美國在台協會主席卜睿哲(Richard Bush)。
包道格回應,美國《憲法》上,行政部門才是外交事務的主事者,行政部門會謹慎看待國會的言詞規勸(exhortations);當局行政時會整體考量,「包括(對)中國(政策)在內」。
卜睿哲對中央社說,川普的回應可以預期,法案附帶決議本來就是「國會意見」,沒有強制要求當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