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案正式解約 賠償金額待精算

國防部13日表示,已經正式函告慶富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圖為位於高雄旗津的慶富造船廠碼頭。(中央社資料照)
國防部13日表示,已經正式函告慶富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圖為位於高雄旗津的慶富造船廠碼頭。(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獵雷艦案昨(13)日軍方啟動解約程序,國防部表示,已依海軍呈報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相關違約具體事證,按《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正式函告通知慶富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並立即沒收第一、二期預付還款保證金48億餘元和履約保證金17億餘元,損失求償部分,亦將由海軍委任律師團精算後,循法律途徑向該公司提出訴訟。

國防部表示,慶富因違反契約附加條款第15條第1項第7款「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及第8款「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書面通知起10日仍未改正」等規定,已達解約條件。

國防部指出,各銀行分別已向法院申請7件金額高達新台幣64億餘元的假扣押強制執行,慶富辦公大樓並已由高雄地方法院查封;慶富自2017年1月已停工迄今,嚴重影響後續戰鬥系統整合工作,也未支付主要協力廠商案款3,600餘萬美元。

國防部說,第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新台幣24億餘元遭國防部沒收後,迄今未補正。第一~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迄今未依法令格式修訂,亦未辦理效期展延,且國內造艦廠房應於2017年5月完工,迄今仍未開始興建。

第一銀行、台灣企銀、台灣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組成的銀行團則表示,目前除了慶富在一銀的備償存款29.1億元之外,也已針對慶富名下的漁船、大樓、投資項目、動產設備等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但因扣押總類繁多及債權人眾多,必須要等法院通知後才能進行後續拍賣。至於銀行團可以分到多少,還無法預估。

針對獵雷艦弊案,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國防部在正式和慶富解約後,所有涉及「犯罪行為共犯的刑事責任追究」、「涉及違法失職官員的行政責任追究」和「違反注意與忠實義務者的民事求償」也要持續追蹤,政府千萬不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且「包庇縱容、息事寧人」,更不能有「高官卸責、全民買單」的情況發生,行政院長賴清德要履行「究責到底、沒有上限」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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