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黑心熱水器排氣管 供應商判1年8月
瓦斯材料供應商統領工業公司負責人張金發,涉嫌自2009年起使用易鏽蝕穿孔的低價202不鏽鋼板製造熱水器排氣管,混充為高價304不鏽鋼排氣管,賣給台灣林內、櫻花、莊頭北等熱水器大廠,賣出逾60萬支,新北地院6日認為,張男危害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且事後否認犯罪,依詐欺取財罪判他1年8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金發自2009年8月起,以中國制202劣質不鏽鋼材製作排氣管,混充成304不鏽鋼,製成熱水器排氣管,賣給台灣林內、櫻花、莊頭北、豪山、巧新等多家熱水器大廠,9年來賣出逾60萬支,不法獲利2億元。
新北地院開庭時,張男辯稱當初向中國訂購202及304材質的排氣管時,不知道不能使用202材質,直到2013年7月經濟標準局確認後才知道,但新北地院指出,1995年公布的我國國家標準、2013年《建築法》及2005年《消防法》都已要求熱水器排氣管須採304材質,張男長年從事此行業,豈有不知的道理。
另外,由於統領坦承共進口60萬餘支202排氣管,但檢調只查獲1萬3,839支,判決要求檢方追查其餘不合格排氣管流向,並沒收犯罪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