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批陂塘種電 桃園籲中央速訂規範

【記者徐乃義、黃玉燕/連線報導】

藍委批桃園陂塘種電,指桃園市長鄭文燦為配合非核家園,將桃園4座陂塘抽水種電,嚴重傷害生態;鄭文燦表示,陂塘是由農委會管制使用規範,盼中央速訂法規。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立委吳志揚指歷任首長甚至將陂塘發展為桃園重要的觀光資源,鄭文燦為配合政府非核家園政策,急於擴充綠電,將桃園4座陂塘抽水種電,一根根太陽能柱插在陂塘中的突兀景象,這對環境生態造成嚴重傷害,呼籲鄭文燦懸崖勒馬,不要當生態殺手。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學聖表示,從打算犧牲觀塘藻礁設天然氣接收站,以及為風力發電,破壞桃園新屋與觀音的客家石滬文化,到現今的陂塘種電。

鄭文燦強調,光電不應該破壞生態,也不該造成生態受污染,市政府會再向農委會及經濟部能源局重申立場。保護桃園的埤塘文化是重要目標,桃園市府發展許多防災滯洪池、埤塘公園等,期望埤塘從過去灌溉用途,發展為多元用途,成為都市景觀的一環,也要兼顧生態保持,把先民開墾桃園台地留下的2,851口埤塘做最好管理。

鄭文燦說,中央推動光電埤塘政策發電系統,核准權屬於經濟部能源局,也需要和台電公司訂定購買契約,埤塘管理單位則為農田水利會,並由上級單位農委會監督,而埤塘使用規範,則是由農委會農田水利處訂定,目前僅有「農田水利會灌溉排水管理要點」,針對光電系統相關規範並不夠明確。

鄭文燦也指出,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政忠曾召開會議,協調光電埤塘的規範訂定,對於已申請設置的17口埤塘,也必須訂定規範,此為基本原則。在相關規範尚未明確制訂前,農田水利會只負責土地出租,市府會據實向中央反映地方現況,並希望在最短時間內,把與景觀、生態維護相關的規範訂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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