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伸黑手 法輪功學員入港應訴被拒
台灣人前往香港再度發生被無理拒絕入境的事件,台南法輪功學員李忠原4日前往香港,應香港法院的要求宣誓、出庭,卻被香港入境處以「台胞證已註銷、無有效證件」(在有效期內)為由拒絕入境。李忠原要求辦理電子簽,入境處稱「沒義務提供」,並於5日下午2時許,強行將其遣返回台。
李忠原去年8月赴港參與抗議中共活摘器官活動時,因阻止中共附隨組織、香港青年關愛協會干擾而被誣告襲擊,其後被判罪名成立,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14日將開庭,依照香港法院要求12天以前遞交訴狀,李於1日透過香港友人遞出訴狀,法官認為有主張新證據,因此要求李本人盡快前往香港法院宣誓。
李依照要求,4日出發前往香港,下午卻被入境處官員黃永倫告知台胞證已被中共當局註銷,當李想臨時辦理電子簽證時(機場經常有人臨時辦電子簽),入境處表示無義務提供,並要求他按照一般程序申請入境,但在過程中,入境處卻意圖將之遣返,要求李11時搭機返台,但李忠原堅持走完一般申請程序。
「香港法院要我來,港府卻不讓我入境」,李忠原認為,他手上有香港高院聆訊通知書,按高院指示到港提交上訴材料並宣誓,入境處不能用其他理由禁止入境,他質疑入境處官員已違法。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
中共利用港府破壞香港法治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發表嚴正譴責聲明,指中共利用港府破壞香港法治,踐踏台灣人民的司法權。該學會指出,李忠原應香港高等法院的要求親自出庭聆訊,竟遭到港府依中共提供之黑名單,註銷台胞證,並且被拒發臨時電子簽證,欲強制遣返,剝奪李忠原應有的司法權利,港府粗暴破壞香港法治程序,配合中共侵害李忠原的司法人權、破壞一國兩制及香港法治,國際社會應關注及譴責。
學會呼籲,香港政府應尊重香港司法,盡速發給上訴案當事人入境簽證,讓他完成上訴程序,保護香港法律下給予當事人的司法權利。學會指出,由於李忠原所持有的台胞證並非港府簽發,港府顯然是遭中共要求聲明註銷,聯手打壓台灣人民;港府竟無視於自己法院的程序要求,蠻橫而漠視《基本法》及香港法律規定,實在不可思議,讓昔日的東方之珠淪落為與中共同樣的人權流氓政府等級。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懇請台港社會各界,對於中共聯手侵害台灣人民的司法權利予以譴責,台港人民斷無容忍中共以黑名單剝奪港台人民的基本權利,以及林鄭月娥政府妨害司法審判的粗暴。目前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已緊急聯繫陸委會、陸委會駐香港辦事處等,希望能嚴正維護台灣人民應有的權益。
陸委會:遺憾與不滿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對於台灣人民持合法有效的證件進入香港,卻遭受如此對待,陸委會感到相當遺憾與不滿,認為此舉無助於台港關係的良性互動,將了解整起案情,再跟香港方面交涉。◇
近年港府拒民眾入境實例
時間 |
事件 |
2017年10月12日 |
英國保守黨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被香港拒絶入境及遣返。 |
2017年7月22日 |
超過20名的台灣法輪功學員前往香港參加「720反中共迫害法輪功18周年活動」,在入境處被留置5、6個小時後,遭強制遣返。 |
2010年 |
美國神韻藝術團應邀來港演出,其中6名技術人員被港府拒絕發出簽證。 |
2008年8月29日 |
身為法輪功學員的台灣女婿、瑞士籍攝影師丹尼爾,自台灣前往香港被拒入境。 |
2007年 |
至少800位台灣法輪功學員在香港機場遭暴力遣返。 |
2003年 |
香港暴力遣返80位台灣法輪功學員。 |
2001年 |
「黑名單事件」,台灣13名持有香港入境簽證的法輪功學員,遭港府拒絕入境。 |
資料來源:新聞整理 記者陳凱特/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