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會長掌大權? 家長團體:榮譽職無特權
日前嘉義市政府舉辦全市家長會長授證儀式,一位家長會長的太太在拿著證書合影後,突然將證書拋到台下,轉身離去,讓現場人士滿臉錯愕。家長會長是否掌握生殺大權,引起各界討論,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表示,過去家長會長可能有權利,現早已沒有任何特權。
吳福濱說,過去的家長會有影響力,從參與地方政治選舉、學校生意採購、能力編班時特別照顧自己孩子等,但是,現在家長會已完全轉型,沒有任何特權。尤其現在教師工會、教師會成立後,家長會已成為教育公益法人性質,對教師根本不可能干預,「家長會長只要有任何違法情事,早就被工會打死了」。不過,還是有少部分地區的家長會,找不到願意捐款的家長當家長會長,呈現城鄉差距。
對嘉義市發生家長會成員在會長授證儀式上摔證書一事,造成許多負面聯想,吳福濱覺得非常遺憾。他強調,教育是一個公開透明的場域,有教師團體、校長協會及家長團體。他表示,當家長會長是榮譽職,每年必須捐款,協助學校預算不能及的一些支出,相較扶輪社長、獅子會長、青商會長、同濟會長,「家長會長」的頭銜在社會上的人際關係及社會影響力並不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