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136億潛逃中國 秦庠鈺判11年定讞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鼎立集團總裁秦庠鈺以32.84%至72%高利率,透過互助會和子公司違法吸金136億餘元,最高法院3日維持高院二審判決,依銀行法判處秦男11年徒刑,全案定讞,但據了解秦疑似逃亡藏匿中國。

高院指出,原名秦家玉的秦庠鈺自2007年至2011年間,成立「金圓互助會」,陸續推出「金圓保本型儲蓄專案」、「短期借款」、「常翔公司股票保證買回」等投資方案,以平均年利率高達32.84%至72%的獎金制度,欺騙眾多投資人。

高院認為,秦庠鈺雖然與部分投資人達成調解,但未實際履行,導致眾多會員畢生積蓄化為灰燼,也造成廣大投資人財產損害,依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判刑11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秦庠鈺另案被控吸金686萬餘元,最高法院判刑3年10月確定,同時亦涉及碩天炒股案,但秦因屢傳未出庭,遭高院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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