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反避稅趨嚴 會計師:3階段應對
全球反避稅浪潮來襲,跨國企業面臨稅務資訊需要更透明的要求,海峽兩岸在反避稅的規範趨嚴,會計師提醒,跨國企業要及早因應,關注各國在移轉訂價暨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的最新發展,並擬定短、中、長期方針,以持續企業穩健經營。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20日舉行研討會,提到中國大陸在移轉訂價與BEPS的最新發展,其頒布的42號公告對「集團主檔報告」、「移轉訂價報告」和「國別報告」等三層文件架構加以規範,相關條件均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布的15項BEPS計畫一致。根據2015年中國稅務年度報告,稅務機關調查移轉訂價達291項,結案198件,總計補稅金額高達人民幣116億(約新台幣529億元),平均每件調查的補稅金額約人民幣5,900萬元。
我國則預計從民國106年度開始,要求在稅務結算申報時,揭露「國別報告」相關訊息及備妥「集團主檔報告」,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一年內送交所在地稽徵機關。新規定預計年底前發布,上路後預計將從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開始適用。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周釧培表示,面對國際反避稅措施趨於嚴密,跨國企業應及早因應,了解BEPS的各國發展趨勢、影響層面及掌握法令變動,制定相應的短、中、長期行動方針,以持續企業穩健經營。短期行動方針包括密切注意各國發展趨勢、覆核集團個體間的功能與風險、覆核所有集團各體的營運結果,並評估潛在解決方案的可行性,以加強或重新設計營運模式與無形資產結構。
中期行動方針包括酌情設計和實施營運模式的修改、監督對稅收規劃的影響,並建立完善的內控制度,備妥相關文件與佐證資料,以利母公司掌握集團整體營運情況。
長期行動方針則包括保持對各國法規以及租稅優惠的關注、加強和維持企業與稅務間的溝通,以提高相關意識並考量設置專職移轉訂價或稅務人員,隨時掌握最新的法令規定,以確實掌握潛在移轉訂價或相關的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