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統促黨 立委:可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民進黨立院黨團內政政策小組13日開會,討論「政黨法草案」。賴瑞隆提到,會議中大家討論後認為,中華統一促進黨若涉及暴力犯罪,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就可處理,但確實刑責都過低,沒辦法有效嚇阻,內政部也認為要與法務部討論修法。
針對「政黨法」修法,對政黨金流流向要做一些規範,但因「政黨法」涉及政黨間競爭,若用「政黨法」規範組織犯罪,可能在修法過程增加很多困擾,恐怕會更為敏感,也有些政黨會認為是假借這樣的名義,去打壓其他政黨。
人民團體法未來分成「政黨法」、「社會團體法」、「職業團體法」,今(16)日內政委員會將排審「社會團體法草案」,但只會先進行詢答,再另外排時間審議,給社會多一點時間討論,也希望立委的意見能提供內政部參考,下次逐條審議的進度會更順利,朝野氣氛也不希望覺得法案好像急著處理完。
他說,盡量先在這會期三讀通過「政黨法」,規範所有政黨,「政黨法」若順利通過,「社會團體法」、「職業團體法」再跟進,速度上是比較適合的。若有高度爭議、敏感議題部分,不一定現在「政黨法」就要馬上處理,像是統促黨部分,未必要在「政黨法」做這麼細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