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PM2.5占總量1%? 中市駁經部引用錯誤

台中市長林佳龍6日回應外界表示,經濟部的說法明顯有誤,中火是中部地區最大空汙來源,排放PM2.5占台中市總量達14.5%。(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長林佳龍6日回應外界表示,經濟部的說法明顯有誤,中火是中部地區最大空汙來源,排放PM2.5占台中市總量達14.5%。(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經濟部5日於立法院答詢表示,「台中火力發電廠產生的PM2.5,占全台中市總量不到1%」,引發各界質疑。市長林佳龍6日上午再度回應外界表示,經濟部的說法明顯有誤,中火是中部地區最大空汙來源,排放PM2.5占台中市總量達14.5%。市府已透過訂定自治條例,期待每年營收近400億的中火,能落實改善台中空品的承諾。

中央各部會於立院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對中彰投縣市民健康之影響」進行專案報告。經濟部引用台中市政府委託執行研究指出,台中火力發電廠對台中及中部空品區PM2.5的影響「不到1%」,所以中火應不是PM2.5主要污染源。此一說法引起各界高度質疑;林佳龍第一時間透過市府新聞局長卓冠廷轉述立場。

卓冠廷說,台中火力發電廠是中部地區最大的污染源,PM2.5排放量占全市的14.5%、硫氧化物占全市63.6%、氮氧化物占全市39.2%,經濟部說PM2.5影響台中不到1%,顯然有誤,市府對此感到遺憾,要求經濟部更正錯誤。

市府環保局也指出,經濟部所引用的研究報告,以CMB模式(受體模式)分析本地燃煤鍋爐排放原生性PM2.5對環境中PM2.5濃度的影響,但此數據並未包含由SOx及NOx轉化的衍生性PM2.5貢獻量,引用說法錯誤。

針對有立委要求台電應全面降載20%,並自2018年開始減少生煤使用10%,直到40%的要求。林佳龍也表示,台中市府早已有相同訴求,於105年1月26日公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明文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須在自治條例公布日起,4年內削減40%生煤用量;以及生煤堆置倉儲改為室內化,及逐年更新設備,改採天然氣發電等種種措施,希望中火每年近400億的營收,能落實改善空汙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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