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憲法》63年 遭諷一紙空文
中共《憲法》已經頒布63年了,至今沒有發揮其效用。法律界人士表示,中共《憲法》不僅是一紙空文,簡直是個笑話。而且它根本不配稱為《憲法》,無法保障公民權利。
1954年9月20日,在中共全國第一屆人大會上通過了中共的第一部《憲法》。中共聲稱該《憲法》明確賦予了公民的權利,還規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然而,現在中國仍有成千上萬的法輪功信仰者遭受中共的迫害、打壓,既失去了宗教信仰自由,也失去了人最基本的言論自由。
代理過不少法輪功學員案件的著名維權律師余文生律師對本報表示,他所代理的每一起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子,都是中共在違背《憲法》、剝奪公民合法權益的事實。因為中共公安依據《刑法》300條去定罪,但此條款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是X教,同時《憲法》是高於其他一切法律的,而《憲法》同樣沒有提到法輪功是X教。
前安徽省檢察官沈良慶認為,中共對信仰群體的鎮壓不僅對法輪功學員,對基督教及其他教的信徒也不放過,有的也被中共抓進監獄了。
那麼,中共《憲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如何?余文生表示,這款《憲法》是忽悠老百姓的、毫無價值的一紙空文,更是一個大笑話。「《憲法》裡明明寫著宗教信仰自由,但實際操作中卻沒有辦法運用《憲法》來保護自己。只能是一些冠冕堂皇的騙人遊戲。」
沈良慶則認為,中共《憲法》根本就不配有《憲法》的稱號。一方面,中國現在還不是憲政國家,沒有構建《憲法》的基礎;另一方面,中共所謂的保障公民權利的《憲法》已經被具體的執法條款或法規給束縛了,根本無法兌現那些虛假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