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ike前30分鐘市府埋單 桃園議員呼籲開放共享單車
Ubike可不是免費騎乘,桃園市去年耗資2億1千多萬元引進Ubike,推出前30分鐘免費,其實費用全由市府埋單,1年需花7,200萬元;桃園市議員質詢認為,一輛Ubike算起來平均成本7萬,費率計算高,不如其他共享單車,不應獨尊Ubike,應考慮開放別的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
Ubike桃園市共有145處租賃點、提供3,625輛車租借,累計使用次數達650萬次,周轉率達每日6.9次,費率計算前30分鐘不用錢,超過4小時以上,每30分鐘40元。
市議員詹江村認為,Ubike根本是貴族單車!今天一位市民騎Ubike到大溪、慈湖等地遊玩,因中途沒有租賃站,找不到車位歸還,至少要花幾百塊,若不小心忘記還,隔一天就要支付千元租金。
在新北引發爭議的Obike,不僅沒有建置成本,費率每15分鐘只要2元,更有3日租借卡30元、月卡179元等方案,月卡相當於租用一天只要6元,費用跟Ubike是天壤之別,公部門推廣的Ubike一年要花大把鈔票維護,收費卻又比私人的貴許多,
市議員黃敬平表示,可以邀集Ubike、Obike或Vbike廠商共同研商,若擔心出現亂象,除擬訂遊戲規則來管理公共自行車,也可限制廠商投放車輛上限,讓廠商良性競爭,也方便管理,更提供民眾更多選擇創造多贏。
桃園市交通局長劉慶豐指出,Ubike是延續性政策,廠商也是公開招標遴選,一切合法、公開,並無特別圖利單一廠商,費率前30分鐘免費,由市府埋單,並非桃園特有,新北、彰化等縣市也有此優惠方案。
劉慶豐說, Obike在其他縣市造成亂象,桃園道路、停車格等相關條件,也不同於其他已引進Obike的城市,未來會參照北市做法,再考慮引進其他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