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泳池吸菸 北/市:全面禁止
露天游泳池是民眾常去的運動休閒場所,有民眾認為,只要看得到天空即可吸菸,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規定: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另外,衛生局在暑假期間進行菸害防制稽查,取締2件違規,裁罰1萬2千元。
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林夢蕙說,室外的露天游泳池一樣是禁菸區域,如果沒有設置吸菸區,就是全面禁止吸菸。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
她表示,全台北市公園內17座游泳池,一共稽查54次,有2件違規,分別是士林區克強公園游泳池違規提供熄菸相關器物,遭開罰1萬元罰款,另外也查獲1名違規吸菸行為人開罰2千元。
暴露於二手菸對兒童及青少年發育中的大腦與肺部危害甚大,衛生局呼籲,吸菸者應尊重他人拒吸二手菸的權益,周遭有孕婦、兒童及青少年時更應停止吸菸,別讓菸品殘害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