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地價稅?國民黨:依法免徵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簡稱黨產會)昨(29)日表示,國民黨名下不動產過去數十年都未繳交地價稅、房屋稅,並以財政部賦稅署兩紙解釋令讓國民黨所有辦公室、民眾服務社等單位也都免徵地價稅與房屋稅。不過國民黨回應說,一切均依法免徵,符合相關規定。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財政部賦稅署1979年發布的解釋令「合法政黨辦公室用地免徵地價稅」,以及1999年的解釋令「救國團所有青年育樂中心禮堂兼球場房屋免徵房屋稅」,這兩紙函令,讓國民黨所有辦公室、民眾服務社等,過去數十年來都免徵地價稅與房屋稅。
施錦芳說,雖然前總統陳水扁政府2007年時已廢除相關函釋,但由國民黨去年繳交的地價稅情形,各地方政府很明顯標準不一致,以苗栗縣、雲林縣、新竹縣、澎湖縣、金門和馬祖為例,去年都沒對國民黨課徵地價稅,黨產會會先了解後再決定是否立案調查。
對此,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表示,一切均依《土地稅減免規則》、《房屋稅條例》、《土地稅法》等相關規定行政;且根據內政部2009年函覆給財政部的公文顯示,國民黨相關不動產符合法令規定,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辦公使用處所,都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