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強盜案偵破 嫌在逃時竟向警借錢
金門縣金城鎮民代表會主席陳天成8月18日遭強盜案,歷經警方跨海連日緝凶後,27日嫌犯終全數歸案,包括4嫌落網、1嫌自裁。特別的是,有嫌犯竟在逃亡間向員警借錢。
此案於18日上午發生,警方在接到報案後,短短5小時即查獲2名預備潛逃台灣之楊姓、陳姓嫌犯;19日圍捕「主謀」(其他嫌犯供稱)陳姓嫌犯時,陳嫌舉槍自盡。當時尚有2名共犯在逃,其中許姓嫌犯案發當日即搭機飛往嘉義,洪姓嫌犯則飛往台北。
對此,金門縣警察局長許慶豐指示金城分局及刑警大隊指派專人跨海查緝,金門調派7名刑事幹員會同刑事警察局第二大隊第三隊、電信偵查大隊、新莊分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共同查緝,分別於25日上午在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網咖逮捕洪姓嫌犯、27日中午在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二段與自立街口逮捕許姓嫌犯。
警方表示,洪、許2嫌逃亡期間為躲避查緝,以網咖或便利商店為家,到附近公園簡單盥洗,鮮少與親友聯繫,以大眾交通工具代步,增加警方查緝難度;2嫌也因為躲避查緝,四處躲藏,終日提心吊膽,睡不安穩,遭查獲時身上只剩零錢度日,洪姓嫌犯更因數日未洗澡身上散發惡臭而狼狽不堪。
特別的是,許姓嫌犯在走投無路之下,甚至鋌而走險,利用Facebook聯繫上承辦員警——金城分局偵查隊長林練雄,向林借新台幣3萬元,佯稱:「跑累了會找你,抓到通緝犯,分數很高。」此事當然未成。
警方表示,嫌犯因財務狀況不好,曾偽造金門高粱酒,本次又因需錢孔急,臨時起意對經濟能力較佳之民代下手;因嫌犯洗劫被害人後,隨即將被害人釋放,並不構成綁架罪,全案將依強盜罪依送,恐還涉及組織犯罪等,將會陸續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