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撞議會 港泛民成員遭判8~13個月

【記者陳煜齊/綜合報導】

香港高等法院15日對13名衝撞立法會大樓的香港泛民派成員做出裁決,所有人遭判入獄8至13個月不等。

2014年6月,13名香港泛民派的成員在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畫期間試圖衝破議會大門而遭起訴,最初原訟庭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但香港律政司不服堅決上訴,上訴庭昨日做出裁決,改判12人入獄13個月,另1人被判8個月。

這是過去以來香港泛民派成員被判處入獄最多的一次,遭到判刑的成員中不乏2014年「占中」運動之後崛起的年輕人,包括社會民主連線的黃浩銘以及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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