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住宅補貼21日開跑 首度開放違建租戶申請
桃園市住宅補貼7月21日起至8月底開放申請,提供租金補貼、自購與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大項,今年首度開放違建租戶也能申請,市府住宅發展處強調,違建租戶須為經濟社會弱勢者且在前年12月24日前完成承租,受理申請之後不會額外查報違建。
桃園住宅發展處指出,住宅補貼申請項目有「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4000元,補貼期間為1年、「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21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20年)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15年)。
住宅服務科長陳宣宇說,三項補貼申請都有資格限制,今年不同往年為,貸款補貼家庭所得限制從122萬元下修至120萬元;另,住宅補貼戶數今年從7000戶增加至8000戶,若最後符合資格者超過8000戶,市府將向中央爭取增加補助,滿足民眾需求。
住宅補貼須為合法建物,往年屢有弱勢民眾住在違建也想申請卻被退件,內政部今年首度放寬申請資格,申請人若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65歲以上老人,且在104年12月24日前已承租違建者,也可申請租金補貼。
該處指出,今年受理住宅補貼申請從明天起至8月31日,為期六週,申請方式可採郵寄或親自送件,除了可至位於龜山區的住宅發展處之外,任一區公所也可收件,申請人若留下手機號碼,可收到簡訊通知案件進度,詳情可洽住宅發展處(03)329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