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ke停放惹議 業者需告知違停路段
日前oBike停放問題引爭議,雙北市共已公告30個自行車禁止停放區,現適逢暑期自行車租借使用率高,避免發生不必要糾紛,行政院消保處昨(17)日表示,不論是oBike、U-bike,或是一般河濱與風景區等租借業者,皆得明確告知消費者違停路段,若未盡告知義務,消費者若因違停遭到罰鍰,可向業者求償。
消保處表示,業者必須在「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明確告知消費者包括:還車地點、方式,另外,還得告知包括:未依規定停放車輛,得被處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等注意事項。
消保處表示,但考量oBike、U-bike等自行車,還車地點不固定,業者還得提供違停路段、禁止停放區等資訊,讓消費者可以選擇合法的還車地點,不會發生違停,遭到罰鍰。若業者未盡告知義務,消費者收到罰單,可向業者求償。
消保處說,除此之外,業者還得在契約中,消費者應自行負擔罰鍰等案件,包括: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