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負債全民買單? 政院:未定案
媒體報導核四停建後衍生的新台幣2,838億元負債,經濟部長李世光裁示因政府已編列8年8,800億元前瞻基礎建設預算,國庫無法再編列特別預算處理,初步同意以「電價分年回收」方案解決,工業大戶每戶需因此多付758萬元、家庭用戶每戶多付5,600元。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27日表示,經濟部尚未將提案送交行政院,因此還沒定案。
報導中引述經濟部官員說法,表示為處理停建核四的資產損失,初步規畫在新電價公式中設立一個「資產處理損失」成本項目,估計以5~10年時間,逐年在用戶電價中加入分攤金額,直到2,838億元資產損失打消完畢。官員指出,全案需向行政院呈報,下月公布的新電價公式暫不列入,但方向已大致確定。
徐國勇回應,「沒有這回事」,經濟部沒有送到行政院來過,有關核四的相關方案與處理方式都在盤整、擬定中。他強調,核一、二、三不可能延役,核四絕對不可能開啟,至於如何處理是由經濟部研擬相關策略,現在還沒出來,不管是尋找國外買家或轉型等等,還沒定案,也還沒送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