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英歐盟公民 英脫歐後權利不變
英國梅伊政府週一(26日)將公布的脫歐計畫中關於歐盟公民在英國的權益問題,脫歐大臣戴維斯(David Davis)表示,除了投票權,以及「嚴重及持續犯罪」者,歐盟公民權利幾乎都不受脫歐影響。
梅伊的15頁文件勾勒未來約320萬留英歐盟公民的權利,同時公布的還有一份給國會的聲明,旨在確定正式脫歐前抵達英國的歐盟公民其地位。
《衛報》報導,梅伊打算讓歐洲人享有與英國人相同的居留、就業、健康、社福及退休金權利,但是要求「嚴重且持續地犯罪者」比現在易於遣返。
戴維斯對BBC說,如果歐盟27國同意互惠協議,未來歐盟公民將擁有的權利「幾乎等同英國公民」,唯一的差別是沒有選舉權,除非他們變成英國公民。此外,只有犯罪或有安全問題的人才會被驅逐。
符合享有這些權利的公民,必須是在英國正式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即2017年3月29日至英國脫歐程序結束前抵達英國者。
《衛報》認為 ,雖然遣返罪犯不會是核心要求,但是英國官員會表明遣返重罪者的希望。依現行規定,雖然罪犯可能被遣返,但非常難。
戴維斯還說,他希望「歐洲健康保險卡」計畫持續,所有歐洲人都可以用這張卡在歐洲經濟區接受免費醫療或減免。如果歐盟不贊成,英國將「單方面」提供這項福利。
戴維斯相信,有關公民權利的問題很快會解決,因為英國願意單方面提供現行福利。他強調,歐盟公民會變成「二等公民」的說法完全是錯的。
癥結在歐洲法院角色
戴維斯認為,癥結在「是否歐洲法院(ECJ)說了算」。歐洲理事會在談判大綱中沒提到法院,但是他們確實有自己的解釋,英國可能會接受部分仲裁,但不是在現有的架構之下。
戴維斯說,所有貿易及其他領域的交易都會有仲裁安排,一般可能有一位互相都同意的主席,但是也會有其他方法。
依談判計畫,雙方要先談妥分家,才會開始貿易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