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違規左轉被撞死 肇事駕駛不起訴
高雄一婦人行經路口時,未兩段式左轉,直接以「高雄式左轉」跨過快車道欲直接左轉,結果與同向直行汽車相撞,送醫不治,家屬控告顏姓駕駛過失致死,檢方認定女機車騎士未兩段式左轉為肇因,汽車猝不及防,因此車禍發生應不能歸責於顏男,偵查後,不起訴,全案可再議。
起訴書指出,去年6月顏男駕車由東向西直行環湖路快車道,同向的蔡婦騎機車在他的右前方,至澄觀路二段和水管路三段路口時,蔡婦直接左偏跨到快車道,與顏男座車相撞,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蔡婦未依兩段式左轉,才與汽車擦撞。
檢方認為,蔡女如在路口停等兩段左轉,就不會與同向車輛因搶道而肇事,全案送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均認定女機車騎士未兩段式左轉為肇因,汽車對於該行為猝不及防,因此車禍究責應不能全歸顏男,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