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移上課日 明年寒假年假連著放

教育部決議把第二學期的前3天移至第一學期最後3天,兼顧學習完整性及便於安排假期。(大紀元資料室)
教育部決議把第二學期的前3天移至第一學期最後3天,兼顧學習完整性及便於安排假期。(大紀元資料室)

【記者江禹嬋  /台北報導】
原本明年寒假結束後,開學上課3天後就要接續6天年假,引發許多學校及家長反映,教育部日前,召集地方政府、校長、教師及家長團體研商,決議把第二學期的前三天移至第一學期最後三天,兼顧學習完整性及便於安排假期。

教育部16日公布106學年寒假起訖日期,其中106學年度第1學期預計在1月19日結束,但學生要繼續接著,在22到24日先補3天下學期(2月12到14日)的課,25日開始放寒假到2月14日。

接著過年放2月15日至2月20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從年後上課,也就是2月21日開學。教育部提到,為因應此課程調整,將協調書商提早發放教科書,以利學校進行補行上課課程活動的安排,同時也將籲請各地方政府與學校及早做好課程準備,俾協助學生有效學習及課程延續。

106學年寒假、年假放假補假相關期程

(一)106學年度第1學期結束:2018年1月19日。

(二)106學年度第2學期2月12日、13日及14日之課程:調整至2018年1月22日、23日及24日先補行上課。

(三)106年度寒假起訖日期:2018年1月25日至2月14日。

(四)107年農曆除夕及過年假期:2018年2月15日至2月20日。

(五)106學年度第2學期過年假期後上課:2018年2月21日起。

資料來源:教育部      記者江禹嬋/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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