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前瞻計畫 民團籲政院退回重擬
繼前國策顧問郝明義提出「全面檢視前瞻計畫」連署後,經濟民主連合等多個民間團體13日提出民間版「國家特別基礎建設條例」草案,希望立法院能退回政院版「前瞻條例」草案,參考民間版的精神,重新擬定相關計畫。
對於政府力推的「前瞻計畫」,民團認為計畫內容過於草率,且缺乏具體目標、計畫和核定程序,應退回重擬,並呼籲新的條例要以行政院為主管機關,非現行的國發會,同時當局要制定明確的基礎建設指標、總計畫研提程序和嚴謹的影響評估,並強調不得區段徵收,避免不當迫遷。
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表示,《預算法》是準憲法法規,即便是立法院也不能隨意違反,但前瞻卻要綁8,900億元的特別預算,如果任何新政策都用特別預算,那《預算法》就瓦解了;而且前瞻計畫與特別條例都沒有說明項目支出,等於是8,900億元的空白授權支票,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認為,前瞻條例應該退回重審,民間版草案也明訂主管機關應由行政院擔任、而非只是幕僚單位的國發會,政府也應該明確向人民解釋,為什麼前瞻計畫不能以一般年度預算編列,非得用特別預算編列不可;賴中強強調,前瞻既為國家重大建設,行政院應負起最終政治責任,主管機關不能不只是由幕僚機構擔任。
不過民進黨立委鍾佳濱13日也邀請4位青農北上召開記者會。鍾佳濱表示,前瞻應多投資在非六都的地區,縮短城鄉差距,才能留住青年人才。他強調,屏東青農對於前瞻項目未必比台北學者專家清楚,但前瞻基礎建設做好,他們的感受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