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防制新法上路 違規車輛被攔檢
9日起,環保署實施新版「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實施管制標準下修、變嚴,桃園環保局9日派員由警方配合下在國道三號龍潭路段稽查,迄中午為止,總共攔檢13輛車、其中一車粒狀污染物不合格,當場開單告發。
環保署前年11月提該辦法修正版,PM2.5首列管,但須濃度達150微克惹議,經陸續修正及召開公聽會,定案管制分預警兩級、嚴重惡化三級。空品測站達標時,地方政府須啟動管制措施。
以PM2.5為例,日均值達35.5微克即二級預警,要警示高中以下和主要營建工地留意,國內共76個空品測站,平均每站每年約1成天數要實施;達54.5微克為一級預警,可管制二行程機車及老舊柴油大客貨車行駛特定區域。
桃園環保局指出,PM2.5達150.5微克為嚴重惡化三級,將禁行二行程機車及老舊柴油大客貨車、高中以下停止戶外活動、污染工廠降載,台灣本島從未達標,去年金門因中國霾害有1天達標。
PM2.5達250.5微克為嚴重惡化二級,禁戶外運動賽等;350.5微克為嚴重惡化一級,除電動車及大眾運輸工具,禁行其它車輛,縣市可決定是否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