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夯品爆米花用過期半年的原料 桃園衛生局立即封存

「原味」及「巧克力」2種口味爆米花均已過期。(桃園衛生局提供)
「原味」及「巧克力」2種口味爆米花均已過期。(桃園衛生局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桃園衛生局食安稽查大隊偕同食品藥物管理署至網購人氣爆米花工廠「啵啵球手工爆米花(尚亨商行)」執行「網購食品製造業者稽查專案」,發現業者使用逾期「裹糖分離液(candied popcorn separation AID)」,製售「原味」及「巧克力」2種口味爆米花(保存期限3個月),衛生局令業者立即停止販售並辦理下架回收,遏止違規產品流竄市面。

衛生局指出,「裹糖分離液(candied popcorn separation AID)」有效日期105年11月4日,製售「原味」及「巧克力」2種口味爆米花(保存期限3個月),衛生局立即封存桶裝原味爆米花14桶(260g/桶)、桶裝巧克力爆米花5桶(280g/桶)、袋裝原味爆米花52袋(240g/袋)及袋裝巧克力爆米花6袋(260g/袋),業者使用逾期「裹糖分離液」製成爆米花產品共計 500.16公斤,該行為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

桃園衛生局食安稽查大隊偕同食品藥物管理署至網購人氣爆米花工廠稽查。桃園衛生局食安稽查大隊偕同食品藥物管理署至網購人氣爆米花工廠稽查。(桃園衛生局提供)

桃園衛生局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將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若有購買為「啵啵球手工爆米花(原味及巧克力口味) (製造日期105年11至106年6月)」的違規產品,可憑商品或發票至該店更換並提供雙倍補償,衛生局也提醒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應善盡企業責任,做好自主管理,衛生局將持續落實食品製造廠源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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