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區段徵收6千噸廢棄物 民憂染地下水
台中市太平新光區段徵收案傳挖出有害事業廢棄物達6千公噸;經查,該處遭非法堆積及傾倒事業廢棄物已久,市府清除作業從民國100年啟動,至105年共清出30萬2千噸一般廢棄物,及6,064噸有害事業廢棄物。市議員張玉嬿、蔡雅玲、謝志忠8日於議會,質疑廢棄物堆積已久,在地居民擔心有害物質恐已滲進地下水;市長林佳龍則允諾成立專案小組,一個月內調查清楚。
據市府指出,太平新光區段徵收案於公告徵收進行整地作業時,在台74線環中路沿線發現地下掩埋大量廢棄物,其來源是早期原太平市公所合法申設的垃圾掩埋場及大里溪舊河道,遭到非法傾倒垃圾,廢棄物處理問題存在已久。
議員謝志忠要求地政局說明太平新光區段徵收廢棄物清除進度,並要求環保局進一步釐清所謂含「銅、鉛」的事業廢棄物,究竟是「有害或有毒」?蔡雅玲、張玉嬿也關心廢棄物質是否滲進地下水,造成健康疑慮,希望「重金屬毒物試驗」檢測報告及後續處理方式能儘快提出,讓居民早日安心。
地政局長張治祥說明,太平區公所在清除過程,發現區內、外還有超量廢棄物及有害廢棄物,後續清除交區公所處理,清除費用求償交環保局,地政局則負責預算編列。她說,關於垃圾計價及去化處理方式,依實作數量計價,可燃部分採焚化,不可燃送場掩埋;另有害廢棄物交由有害廢棄物處理廠。
林佳龍允諾成立專案小組,要求相關單位一個月內仔細清查完畢,積極面對;後續將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規劃,結合新型態產業開發;經發局長呂曜志則表示,已協調地政局,在使用分區上,將部分調整為「產業專用區」,提升產業進駐發展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