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撤訴 江蘇法輪功學員馬學榮平安回家

【大紀元訊】
江蘇省漣水縣檢察院2017年4月27日以「法律、司法解釋發生重大變化」為由,對法輪功學員馬學榮一案撤訴,法院隨後退案。馬學榮目前已平安回家。

明慧網報導,2017年2月21日,馬學榮被撤案釋放。此前2016年6月16日,他在漣水縣政務大廳東廣場向人們講述法輪大法受迫害的真相時被綁架。6月17日,被非法刑事拘留。6月29日,被非法逮捕。同年12月16日,被非法判刑2年。

面對非法判刑,馬學榮上訴至淮安市中級法院。1999年中共迫害前,馬學榮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但18年來屢遭迫害。

2017年2月26日,市中級法院作出以下判決:
  
1、撤銷漣水縣法院對馬學榮的刑事判決。

2、發回漣水縣法院重新審判。

2017年5月12日下午,漣水縣法院刑事庭庭長陳軍林把法院的刑事裁定書交給了馬學榮。

據悉,漣水縣公安局對馬學榮家所抄物品,如電腦、手機,也已主動歸還。

此外,據明慧網5月份的報導,由於檢察院和法院撤訴撤案,近日平安回家的法輪功學員還包括:湖北武漢市的趙鳳蘭、河北廊坊市香河縣的朱小梅、四川南充市的曹菊蓉、胡學華、姜啟國、任秀麗等四人、吉林省德惠市的王興香、山東省濱州市鄒平縣的趙紅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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