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團董座涉賄 遭開除中共黨籍
中共中紀委21日於官網通報,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于汝民,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
于汝民曾任天津港務局副局長、局長,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通報稱,于汝民藉著上述職務便利,甚至在退休後,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拉幫結派,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錢款,涉嫌受賄犯罪。經天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批准,決定給予于汝民開除黨籍處分。
天津濱海新區曾於2015年8月發生大爆炸,造成多人死傷。◇
中共中紀委21日於官網通報,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于汝民,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
于汝民曾任天津港務局副局長、局長,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通報稱,于汝民藉著上述職務便利,甚至在退休後,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拉幫結派,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錢款,涉嫌受賄犯罪。經天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批准,決定給予于汝民開除黨籍處分。
天津濱海新區曾於2015年8月發生大爆炸,造成多人死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