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查處農地違建 違規倉儲列優先

【記者陳建霖/桃園報導】

對於農地違建,桃園市府採取個案重點打擊,達成遏阻效果。針對大型營業型違規使用農地,將優先列為查處對象;對於在一定面積且未造成公安或公共利益危害的自用型違建,則採取列案列冊的方式,責成都發局、地政局、農業局、警察局依上述原則務實處理。

桃園市長鄭文燦指出,由於新北市新莊副都心、泰山及塭仔圳的開發,造成物流倉儲業向桃園集中,對於合法廠商,市府會全力輔導,協助取得土地、建照及使照,但對於違規的大型倉儲,市府並不歡迎,絕不容許大型違建倉儲南下桃園。

鄭文燦提出,少數來自新北市的集團利用假日,在數日內以搶建方式搭建完成,這是蓄意違規,一定要禁止。市府對於興建中的違建物,採取「即報即拆」原則,對於已興建完成的違建物,仍可用空照圖比對,查出是否為數日內搶建;若經查為搶建違建,且是大型營業型農地違建倉儲或工廠,將優先列為查處對象。鄭文燦責成都發局擬定方案,並會同警察局,針對重大違規,以明察暗訪、並搭配空照圖比對。

針對民生型、農用型、自用型且在一定面積以下的農地違建,其未造成公安或公共利益的危害,也有法令趕不上社會需求的疑義,桃園市府會採取列案列冊的方式處理,請都發局、地政局、農業局、警察局以此原則務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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