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投資公司 立委憂成鐽震案第二
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下轄的國家級投資公司,外傳有望在本週行政院會中向林揆報告後成立。但是,立委質疑,該公司手握百億元的基金規模,邀集投資的企業皆屬公股行庫,應受立法院監督,並建立究責機制,否則恐成「鐽震案」翻版。
蔡政府為提振民間投資、帶動經濟成長,上任後積極打造國家級投資公司。國發會規劃該公司初期資本額2.5億元,由國發基金出資四成,民間出資六成。媒體報導,民間股東會鎖定泛公股事業以及國內標竿企業,包括中鋼、中華電、兆豐金與耀華玻璃都是考量對象。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1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時批評,國發會趁著立法院正在審理年金改革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時,想快速啟動國家級投資公司,有逃避監督之嫌。她質疑,該公司除了國發基金挹注外,民間企業幾乎都是公股行庫,是動用國家與納稅人的錢,卻想以民營模式繞過民意機關的監督。她要求國發會,以後成立公司一定要到立法院專案報告,財委會主席羅明才也允諾安排。
盧秀燕並主張,要建立究責條款,包括該公司是由誰發起、哪些公股行庫答應參加?負責人員都要白紙黑字簽切結,若投資有虧損要負責。她也呼籲民進黨政府,要注意外界觀瞻,不要讓國家級投資公司變成第二個鐽震案,是變相的黑箱公司。
國發會副主委龔明鑫回應,國家級投資公司有既定程序,向外募集尚未定案,只要有助於國家發展的目標都會考量。他坦承,國家級投資公司為民營,不受立法院監督,強調一般國際間做新創投資,模式上皆非由公務機關推動,國發基金屬於公務機關,其績效與用途都受立法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