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鎮夷連任參謀總長

(記者黃宜甄/報導)

國防部19日表示,參謀總長林鎮夷一級上將已奉總統核定連任。國防部指出,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暨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重要軍職任期2年至3年,惟基於軍事需要,得予連任、留任。林鎮夷已奉總統核定連任參謀總長一職,符合相關人事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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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7日 |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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