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鮮停卡事件 消基會:退卡應有選擇權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知名餐飲品牌爭鮮企業宣布,「i sushi儲值卡」即日起停止儲值,明年元旦起停用儲值卡,估計將有12萬人受影響。但在期限內退卡可換取120元抵用券,對此消基會表示,最合理的做法,應是讓消費者選擇退還現金或抵用券,且不可限制使用期限,對消費者才較公平。

爭鮮行銷部副理劉鳳儀表示,自金融風暴後海鮮食材持續飆漲,漲幅大約10%以上,爭鮮選擇吸收成本,不漲價,i sushi卡自2009年推出以來,都有不定期的優惠,不過目前已經負荷不了,因而取消i sushi卡。

她說,為回饋顧客,「定食8」約八款定食原本均一價200元,本月20日起降為180元;「爭鮮日式火鍋」31日起取消10%的清潔服務費;「爭鮮迴轉壽司」則維持每盤30元。

由於卡片工本費是100元,劉鳳儀指出,凡持有i sushi卡的消費者,31日起繳回儲值卡,就可獲得120元的抵扣餐券,6月起可申請退還儲值卡餘額;儲值餘額可全額退費,紅利點數滿60點可獲得30元的抵用券,不滿60點也可以獲抵用券。抵用券可用於爭鮮迴轉壽司、定食8及日式火鍋,必須在今年年底前使用。

對於退卡獲得抵用券,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蘇錦霞認為,由於是業者片面變更合約內容,應該要退還現金100元,對消費者較合理。她提醒業者,抵用券、餐券贈送後,要依照原來條件處理,不要自行取消優惠或變更。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祕書長陳智義說,退卡機制起碼要有選擇權,若消費者不要抵用券,可否選擇退款現金100元?當時消費者是付工本費,如今是業者的因素而無法使用儲值卡,原則上是要退錢的。如果沒有選擇權,也不能限制抵用券的使用期限。

他說明,抵用券一定是限制在爭鮮公司規定的範圍內,但100元本來就是消費者的錢,為什麼要限制消費者在哪花錢,在什麼時候消費?這樣做並不合理。他補充,之前有發生抵用券引發消費糾紛,包括限制使用期限、破損無效等等對消費者不利的條件,現在都不能有這樣的限制,這樣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爭鮮企業i sushi儲值卡停用資訊

1、即日起停止儲值,結帳時優先抵扣紅利點數

2、今年3/111/30繳回儲值卡,提供等值120元抵扣餐券

3、今年6/1明年6/30申請卡內餘額退回

4、明年1/1起停卡

資料來源:爭鮮關係企業行銷部 記者施芝吟/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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