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等3類藥品 7月起納管
衛福部食藥署20日公告,血液製劑、疫苗和肉毒桿菌毒素3類藥品,優先納入追溯追蹤第一階段適用範圍,7月起業者必須主動通報流向、數量等資料,未通報者可依《藥事法》處新台幣3萬到200萬元罰鍰。
衛福部食藥署簡任技正祁若鳳表示,去年9月6日訂定《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申報及管理辦法》,發布後以風險管理考量來挑選品項,也邀請專家及公協會進行討論,將血液製劑、疫苗和肉毒桿菌毒素3類高風險藥品優先納管。
她說,申報系統7月1日啟動,持有此3類藥品許可證的藥商,每月10日前應將上個月的原料來源、銷售流向及數量等資料,上傳到藥品追溯追蹤資訊系統,未依規定申報或登錄者將依《藥事法》罰新台幣3萬~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