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被捕 31日凌晨被關進看守所
《華盛頓郵報》報導,朴槿惠在31日凌晨4點30分被帶到首爾市郊區的看守所,被關在一個70平方英尺的房間。
韓國檢方表示,朴槿惠被控13項罪名,包括受賄、濫用職權、強迫及洩露公務機密等。檢方認為,朴槿惠涉嫌受賄金額高達868億韓元(約7,800萬美元)。
朴槿惠捲入「親信門」風波,其親信閨密崔順實涉嫌利用與總統的關係干政,並向商界及利益集團施壓獲取利益。該事件導致朴槿惠被國會彈劾,韓國憲法法院3月10日通過國會對總統朴槿惠的彈劾議案,並使其因此喪失豁免起訴權。韓國已訂於今年5月9日舉行總統選舉。
檢方給出逮捕朴槿惠的三大理由是:涉嫌重大犯罪情節;否認大部分指控,有銷毀證據之虞;和其他被逮捕的涉案人員,同等對待。雖然朴槿惠反駁稱她沒有潛逃之虞,但檢方不予採信。
韓聯社報導,當地時間30日上午,朴槿惠以嫌疑人身分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接受審問,總計9個小時,大約在晚間7點10分結束。之後朴槿惠沒有離開,等待最後裁定。
美聯社報導,朴槿惠被捕後,檢方在正式起訴她之前,可以拘留她最多20天。朴槿惠被告上法庭後,韓國法院通常會在6個月內宣判及結案。
如果朴槿惠最終被定罪,將面臨10年以上監刑,甚或是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