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銀行前高管 腐敗獲刑18年
近日,內蒙古銀行前董事長姚永平涉四宗罪被判刑18年,該銀行已有多名高管接連被查,此腐敗系列案件曾轟動金融界。內蒙古是中共江派常委劉雲山的政治老巢,此地官場近年來被深度清洗。
近日,中共赤峰市中級法院對姚永平「受賄、挪用公款、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作出一審判決,姚永平犯數罪併罰共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410萬元(人民幣,下同)。
姚永平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2014年10月13日被立案偵查,10月28日被逮捕;2016年12月8日、9日開庭審理。
據報導,內蒙古銀行深陷百億貸款腐敗案,前後任董事長楊成林、姚永平先後被查。在2014年6月至10月,除了楊成林、姚永平外,還有與其共事過多年的內蒙古農村信用聯合社主任武文元、內蒙古金融投資集團董事長王振坤也被查。
內蒙古是劉雲山的發跡地,他在內蒙任職20多年,在內蒙古有龐大的關係網。近年來,內蒙古官場震盪,高層大換血、不少官員被查辦。時政評論員石實表示,習近平、王岐山對內蒙古、吉林、雲南的「回馬槍」,預計將對江派進一步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