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押法輪功學員 找不到法律依據 陸檢紛以不起訴結案
近日中國多地出現法輪功學員案子在檢察院因不起訴而無罪釋放。中國一名常代理法輪功案的維權律師表示,這與政策的頒布和公、檢、法的人明白真相、不願意再替中共背黑鍋有關,相信迫害法輪功難以持續、長久。
據法輪功官方網站明慧網報導披露,近期廣東、遼寧、安徽、河北等多地的法輪功學員案子在檢察院和法院被撤訴,並被無罪釋放。
今年3月13日,廣東省揭東縣法院以證據不足,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8個多月的法輪功學員黃燕芝。黃燕芝現已回家。
2016年7月19日,揭東縣法院計劃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徐瑞萍和楊壯楷,黃燕芝和吳悅吟為了更多民眾了解開庭資訊,在7月13日上午發邀請函,請民眾到法院旁聽時,遭便衣警察綁架。
吳悅吟被非法關押2個月左右,於2016年9月回家。黃燕芝遭非法開庭,2017年1月17日,揭東區法院對揭陽市的黃燕芝非法開庭。法庭上黃燕芝的律師做了無罪辯護,法庭相關法官以證據不足,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逾8個月的黃燕芝目前已回家。
除此之外,遼寧兩名法輪功學員李士棉、林有豔「案子」也在鐵嶺市鐵嶺縣法院退回檢察院,隨後檢察院做出不起訴的決定,2月17日,被非法關押3個多月的李士棉和林有豔回家。
遼寧丹東市元寶區檢察院也撤銷構陷法輪功學員任平、紀麗君的案件,她們兩人被免於非法刑事處罰,無罪獲釋。其中任平被非法關押4個月後,被無條件釋放,派出所還退回紀麗君家人交的5千元人民幣保釋金。
有中國維權律師向本報記者分析,最近多地法輪功學員被釋放,主要是高層一些政策使得對執法環境可能有鬆動,這是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對法輪功的鎮壓可能持續不下去不可能持久,因為它確實是不得人心,而且很多執法部門通過長期接觸法輪功案件,已經逐步了解真相,他們不願意再替當局背黑鍋。
時事評論員邢天行也持類似觀點,「(習當局)去年頒布了冤假錯案要進行終生追責的新規,可能對公檢法司部門的人員也是一種約束,其中一些人為了自保,可能儘量按照法律辦事。另一方面,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17年中,法輪功學員一直不屈不撓的向民眾講述真相,一部分公檢法人員了解迫害真相之後,不願意繼續執行迫害政策。」
該律師介紹了他所了解到的同行中幾個案例說:「張讚寧律師代理的法輪功案子中就有幾起這樣的案例。其中一個是南京市的法輪功學員,一開始案子還在公安局偵查階段,當律師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第二天就採納律師的意見,允許當事人取保了,最後這個案件起訴到檢察院,最後檢察院又把卷宗退回公安,最後公安局把這個案件撤銷不存在了,該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了。
另一起法輪功案,案子還在檢察院審查、逮捕的時候,偵察機關認為從家裡抄出大量法輪功宣傳品,但不是法輪功學員本人製造。檢察院以證據不足沒有批准逮捕無罪釋放。
還有一個法輪功案,警方從法輪功學員家搜出很多法輪功宣傳品,檢察機關審查以後,認定這些數目雖然大量,但幾乎沒有重複,屬於當事人收藏並不是用於宣傳的理由沒有批准逮捕,把人放了。
中國著名維權律師余文生也指出自己所代理的案件也有撤訴的,當時可能檢察院、法院認為這個案件根本不公正給撤訴了。但是後來政法委干預,可能還是想用以前那樣方式來打壓法輪功,他們又給起訴了,此案還沒開庭,等開庭看看什麼情況。也有一審的時候判兩年,二審時量刑減輕改判一年的。
余文生強調,此前對法輪功直接抓、直接就判,也沒什麼標準。新的司法解釋出來之後,把法輪功案給量化了,但目的還是打壓法輪功,打壓法輪功根本沒有法律依據,他們用的新的司法解釋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明慧網評論說,儘管進入2017年以來,幾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陸續無罪釋放或減刑,但是,中共江氏集團迫害、非法關押、判刑法輪功學員的政策仍沒有改變、仍在繼續。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去年仍有1,162名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今年1月1日到2月5日,又有13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412名法輪功學員在1月被綁架。目前整體迫害法輪功情況仍很嚴重,中共仍在極力掩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